产品承揽加工合同书(通用32篇)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甲方通知乙方,根据订单变更需求,现对原先的加工订单进行修改或取消,并重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请乙方在确认后及时回传确认函。
(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情况下,接收到通知的乙方应迅速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准确向甲方报告已经生产的数量。乙方的生产能力范围内的数量经过核实后,甲方将负责安排这些数量已经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同时协助乙方处理为该订单生产所需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果某加工零部件的企业没有甲方的技术规定,那么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者采用适宜的运输方式和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当甲方收到乙方加工的零部件并进行合格检验并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将会迅速出具一份《收料单》作为确认及记录。
6.甲方需对乙方所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进行保护,并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乙方应在七(7)天内运走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包装物的责任。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2.产品质量控制:
(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质量整改
(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日之前,甲方需结清上月二十五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的加工费,并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剩余金额开具发票。甲方选择以三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如果乙方要求改为现金支付,则乙方需以不低于每月0.28%的利息给予贴息)。
2.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往来的一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50%,第二年结算30%,第三年结算20%。
十一、验收方法
1.甲方在合同物料入库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验收工作。验收标准和手段将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者依照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如果双方对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甲方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测结果将被视为最终准则。
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甲方应将问题产品提交当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检测。一旦检测报告确认责任在乙方,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批次检验不合格并需要退货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当批货值的5%进行扣罚,但扣罚金额不得低于500元,也不得高于5000元。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要在原订单所要求的交货期内通过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他适当的方式重新提交合格的加工零部件。如果乙方不能在原订单所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的加工零部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第(4)条规定接受相应的扣罚。
(2)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由于未能按时、按量交货或交付不合格产品导致出货延误,每次将违约金扣除5000元,并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另行计算。
(6)故意混入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并将其与合格品掺杂在一起,或者明知该产品是不合格的却以合格品的身份冒充,将处以超过20xx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