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简单合同(通用32篇)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车辆抵押简单合同 篇5
编号: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绝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车辆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
2、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不予办理展期。乙方到期偿还甲方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本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费用。
双方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其他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照号码:
车辆发动机号码:
车辆型号: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置抵押车辆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车辆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七条 抵押人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车辆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签订、
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至本合同签订时,该抵押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查封、行政限制、权属争议、涉及该车辆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车辆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峻(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印)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合同担保人:
本合同签订于
月 年 日
车辆抵押简单合同 篇6
您好,下面是一个车辆抵押合同模板,供你参考: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