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施工合同集锦(通用28篇)
厂房施工合同集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和测试,辅材和线管线槽的采购、安装铺设。
第二条工期
1、本项目的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相应调整。
2.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2、双方书面确认的计划工期改变;
2.3、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条承包方式和造价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具体内容参见工程设备报价清单)。
2、项目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信息点数、单价及材料报价清单为合同附件,项目最后造价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厂房施工合同集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 工程内容: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2、 面积: ㎡(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以甲方确定的图纸为准。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 380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50%) ,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50%) 即人民币。预留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 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预埋的配合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 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 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 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组 织验收。
2、甲方一个月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 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 由甲方承
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乙 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厂房施工合同集锦 篇3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表;
四、工程造价: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材料及工程质量
一、材质及要求:混凝土基础和地梁、混凝土垫层采用商品混凝土;屋面采用不低于0.35mm厚302不锈钢板铺设;墙面及屋顶采用75mm厚岩棉夹芯板,彩板厚度0.5mm;屋内地面采用10cm厚垫层+8cm厚水磨石,成型地面不得出现积水;钢结构厂房采用带纱窗的推拉塑钢窗;下水道按照发包方要求制作;下水道盖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北墙原有窗户用砖封上,原有的挡雨棚拆除,南北墙贴内墙瓷砖;东西砖混墙内贴内墙瓷砖,外贴外墙瓷砖;西大门采用卷帘门,2.6米3米,西大门至房外主路地面同室内地面做法,并制作一个缓冲间;东面小门采用塑钢门;设备基础预埋件安装发包方要求制作;在南墙处开两个门,大小按照发包方要求施工;其他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表。
二、本工程质量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项目合同总款为人民币:
二、本合同基础±0完工付合同总价款的20%。
三、承包方钢结构主构架材料进厂后给付到合同总价 60%。工程结束经双方验收后给付到合同总价款的100%。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二、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或增加的价值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