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施工合同(通用11篇)
(2)乙方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乙方租赁物。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
(3)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坏,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未经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处分权人许可即出租他人之物,或者租赁物因受其他物权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实上不能对租赁物予以使用,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甲方租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他人时,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未交还甲方租赁物,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需要征用或征收已租赁的土地及附属设施,使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折合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现有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租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租赁合同及附件,合计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