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代理合同(精选30篇)
五、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向乙方申请项目注册批准后到项目所有应收款项收回止。
六、提前中止
1、如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且该问题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四十五日内没有得到纠正,则另一方可以以传真形式发出正式通知提前中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中止一方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赔偿。
2、任何一方可以在另一方发生无力偿还债务、拖欠款项或结业等的情况下,提前中止本合同。
3、如任何一方的所有权、控制权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则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认为该变动损害了其利益,则有权在该类变化发生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提前一个月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七、中止后的权力及义务
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正常期满或被提前中止:
1、此前发生的付款或交付订购产品的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这些具体订单执行完毕为止,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乙方的其他义务随之停止。
2、待执行完毕本合同中止时的具体订单后,甲方应立即将所有资料交还乙方且不保留任何复本,并应停止销售本产品。
八、保密
1、甲方应为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及一切相关资料、样本、报告等(以下称“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但是,保密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机密信息:
(1)在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该信息已可从公共领域处获得。
(2)根据政府、法律或司法要求予以批露的信息。
3、甲方应同样要求其接触乙方提供的机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以上所述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中止而停止,无任何时间限制。
5、附法律条款或司法或官方要求,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条款。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乙方不予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阻碍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履行,且乙方或其代理人通过合理的努力仍无法克服的一切因素,不可抗力不限于如下因素:
————天灾
————政府或公共事业不能正常动作的延误或行为
————战争、禁运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超过4个月,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收回已付的预付款。在卖方收到书面通知30天后合同将被取消。
十、其他
1、甲方若聘用在乙方工作过的员工,且此员工从乙方离职未满2年,则该聘用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2、双方确认可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并同意因合作销售有关的争端及一切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端,则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调解或诉讼地点为南京。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只有在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起约束作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代理合同 篇30
甲方(授权方):
乙方(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代理项目
1.1、甲方正式授予乙方X公司“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作。
1.2、乙方代理的项目为承接的所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1.
二、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力提供技术支持给乙方,保证项目最终的质量符合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内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出工作人员到市场予以技术支持。甲方人员只承担自己的差旅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项目明细后,来确定项目的'代理价以及市场的指导价。但项目的最终价格由乙方与项目方来确定。乙方在支
付给甲方项目代理款后,其余款项归乙方所有。
2.3、在项目周期内,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项目代理费用,甲方有权延迟、停止项目运作,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的调研、推广、建设、公关过程中产生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2.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技术保密协议》、《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款项。
2.7、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以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2.8、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它方。
2.9、
三、项目合同签署方式
3.1、方式一:乙方与项目方直接签署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款的约定和收取,甲方只负责收取项目代理协议中约定的项目代理款。
3.2、方式二:如项目方提出要求,乙方认可后,甲方与项目方直接签署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款的约定和收取,甲方按照约定,在收到项目款后,按代理协议约定扣除项目代理款后,返给乙方。
四、项目代理款的支付方式
4.1、如项目合同按照3.1中签署,支付方式如下:
4.1.1、付款时间:
4.1.2、付款方式:乙方需将约定的款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4.2、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支付方式如下:
4.2.1付款时间:按照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由项目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项目款3个工作日内,按甲、乙方签署的《项目返款协议》返给乙方。
4.2.2、付款方式:项目方将项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将约定款直接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3、甲方开户行:甲方 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 账号:
五、签署的相关协议
5.1、由于项目款无法在《项目代理协议》签署之前获知,所以,在项目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代理费用约定》。乙方按照《项目代理费用约定》付款给甲方。
5.2、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甲、乙方需签署《项目返款协
议》。按照项目合同及《项目返款协议》,甲方返款给乙方。
5.3、上述《项目代理费用约定》、《项目返款协议》两项协议,必须与本协议一起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6.1、协议期限: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完成,款项结清后终止。
6.2、本协议签署地点:
七、协议的终止
7.1、乙方在代理项目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对外形象和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
7.2、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
八、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出现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九、协议文本及附件
9.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
印无效。
9.2、本协议附件包括:
9.2.1、附表1-甲方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内容
9.2.2、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2.3、乙方代理商承诺书。
9.2.4、《项目代理费用约定》。
9.2.5、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附件还包括《项目返款协议》。
甲 方:
代表人: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