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合同(精选8篇)
3、船舶修理合格交甲方后,因甲方操作不当所引起的损坏,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在修理中的质量或技术原因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的维修服务。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3、乙方应当向甲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4、乙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5、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乙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6、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由甲方维修的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免费返修,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业务,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8、修理期间,除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外,因乙方施工不慎,用工不当等发生的船舶新增损坏、进水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造成此事故的发生,均应由甲方负责。
9、在修理期间,甲、乙双方的工伤事故各自负责。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在二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因乙方上述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维修机械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可请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争议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合同暂停。
4、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认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附:船舶修理人工费及修理项目价格表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