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个人土地合同(精选33篇)
7、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8、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种植的合法性,不得无故挑起事端,影响土地正常耕作;若有其他村民无故挑起其他事端,甲方应出面解决;
9、乙方生产经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0、若遇国家重大事项征用土地,确需中途终止合同,由多方协商解决,征用土地有补偿时,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11、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和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因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报村委会同意后执行。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个人土地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地块名称:四至,东__西__南__北___
统领村老统领屯南四荒地280公顷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280公顷。
三、承包年限:公顷四荒地,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__小写:_____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公章)
乙方:__(签章)
鉴证日期:
承包个人土地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_____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_____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_____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_____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个人土地合同 篇22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合同如下:
一、流转土地名称、面积、期限、方式及土地四周边界
1、流转耕地面积:亩。
2、丘块数量: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花卉苗木生产或蔬菜瓜果生产。
2、流转价款:每亩。
3、支付方式:双方签字后一个星期内支付两年流转价款;其中一年流转款作押金(租赁到期,退还押金。);第一年流转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转价款,以此类推。流转期间不再产生其它费用。租凭期间租金随行就世,本村租金涨,租金跟着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转款。
2、在合同明约内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3、有义务处理土地边界问题和流转前遗留的人事纠纷问题。
4、如土地国家征收,有权领取国家补偿的土地征收费,但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应归乙方。
5、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质。
6、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提供土地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权限,有权依法自主利用和经营流转的土地。
2、享有受让土地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
4、支持国家征收土地,有权领取国家征收土地所赔付的苗木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有权享有国家有关农林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
6、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坏耕地结构。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转租、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流转方同意,遵照志愿、互利原则,可以将流转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转给第三方。
2、二次流转要签订流转协议,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和乙方之间仍然按原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二次流转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书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无故干预乙方经营权造成损失的。
(2)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转前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索
(1)拒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的。
(2)违反合同约定的。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本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的,双发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村委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