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区代理合同(通用31篇)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一、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首批 万元市场信誉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必须将保证金即时返还。(若有特殊情况保证金可缓交)
2、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 万元货款,甲方及时为乙方准备货源,以保证乙方按时开业。
3、以后进货时,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在七日内备齐货物。
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双倍赔偿乙方保证金。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确保销售量,则按其确保销售量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扣除部分市场信誉保证金;但若因甲方供货严重不足,造成乙方未完成合同确保销售量,则不受此限制。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三、第八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总代理资格,同时扣除乙方市场信誉保证金。
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订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乙方执行本合同第十一第一、第二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 河南南方装饰设计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二零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