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精选35篇)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应在通知交房后______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______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的______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_______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_______元,由乙方享有,并从首付款中预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补助费(______________元),超过______年的安置补助费由甲方再补给乙方,不足______年乙方应返还差价给甲方。
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______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6、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出证后超过______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九条、合同无效的特别约定
若本合同无效,甲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确认无效的______日内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万元整。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签署地______________所辖地方______________区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标准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动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甲方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动迁房一套。甲方是动迁协议规定的该动迁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权利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设立任何抵押、其他租赁关系,也不得迁入任何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产交付入住之日起,将房地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________年。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订租赁合同,甲方应当签订。依次类推。 自甲方获得房地产产权证,并且该房地产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动迁房政策,可以依法转让登记之日起,甲方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租赁合同相应自然终止)。甲方应当自可以转让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和乙方签订《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当时房地交易主管机关推荐的示范文本),并在此期间内和乙方一起赴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当时有权的类似组织)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可以另行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没有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张不合理的买卖、租赁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张的条件,在当时国家主管机关推荐的买卖、租赁示范文本(如果有)上没有示范条款的约定的,或者属于空白可以自由约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同意的,视为该方的主张不合理;双方应当对该条件不再进行讨论,也不做约定(双方可以约定“未尽事宜,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 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款项。
1、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给甲方。
2、 乙方应当,自甲方将房地产交付乙方租赁使用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给甲方。
3、 乙方应当,自房地产产权过户给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条
第一款所述第3期价款时,乙方应当支付如下款项给甲方,其计算方式如下: (人民币万元)(自交付租赁使用之日起至房地产产权过户之日所跨的时间)(同期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
四、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由甲方支付给有关国家、公司、其他组织的维修基金、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所述价款之内,由甲方自行支付,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但是,
1、租赁期间,水、电、煤、电话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缴纳费用的便利;
2、房地产转让时,甲方双方应当共同完成以上各项的更名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的价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内,并由该房地产转让之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甲方承诺户口
七、自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没有将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的,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迟延____日(从房地产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没有租赁房地产的,从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每迟延____日(从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甲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权主张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 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在扣除同期市场合理租金之后予以返还;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