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劳动合同(精选22篇)
三、劳动报酬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_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实行计时或者岗位工资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_________元,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额的______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计入乙方工资。
(八)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社会保险
(十二)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三)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签字为证。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九)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
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劳动合同 篇4
姓名:
性别:
编号:
××员工餐厅隶属于×公司,本合同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制订,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厅员工。
××公司员工餐厅(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录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甲方录用后,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但因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而被辞退,甲方不发给补偿金。在试用期间,如发现隐瞒过去的不良行为或患有不适合在大厦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合同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三条
员工职责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动乙的工作。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听从调动,服从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指标和任务,认真执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兼职甲方以外任何职务。
第四条
工资福利待遇:乙方在试用期间和转为正式聘用职工后的工资和资金按其工作岗位和甲方的工资标准及奖励办法发给。
1.按国家规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规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产、丧、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时(不含吃饭时间)工作制。乙方应在政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如需加班加点,按甲方规定,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或发给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本人平日加班工资的2%.
5.病假需取得甲方医务室的病假证明或医院证明,病假工资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6.乙方有正当理由,可请事假,请事假必须经过申请批准,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员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医疗保健、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奖惩:乙方工作优良、业绩显著,甲方可根据奖惩条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和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解除合同须征得工会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内,若提前辞职,应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七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营业条件变化而多余的员工,又无法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但需提前一个月递辞职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年限的,须按甲方规定退还培训费),但不享受补偿金。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职的,按除名处理。
3.乙方在合同期内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员工职责要求,经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贴金。
5.合同期内,乙方如遇离退休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参军、支边、扶贫等情况,甲方应给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继续工作的权利。合同内容自批准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员工均要退还由甲方分配给本人的住房。
第十条
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按国家及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3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能解除合同:
1.员工在本企业内因工伤、职业病,被劳动鉴定部门认识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满不能辞退,甲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在孕、产、哺乳期内合同期虽满,合同亦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十二条
由于无法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劳动合同内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无法履行,届时可根据情况经双方协商更改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