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4篇)
14-2本合同双方的联系方式,皆以附表三所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若任何一方须变更联系方式的,须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送达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该方本合同附表三所列通讯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更改的地址的,在寄出三(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将该等文件或通告投递于对方通讯地址,于投送快递次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若直接送达营业地址的,以其营业地员工的签收视为送达(该等营业地员工为甲方处登记备案的员工名单中的员工)。
14-3本合同双方的保密资料包括经营状况、财务资料、重大决策以及本合同或双方就该铺位的租赁而协议的任何文件(如有)中所载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规定。除各方为讨论、制作、签署、履行及执行本合同而向其雇员、代理人等提供资料,或该等资料已由其它途径成为公开资料或法律规定必须予以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漏,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为此,乙方承诺:对甲方管理模式及给予的租赁条件包括使用补偿金/租金、管理费及装修期等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承诺: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包括乙方的营业额等情况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或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4-4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在本合同签署日期之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予以了充分关注,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前述内容。
14-5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6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肆(4)份,甲、乙双方各执贰(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表一
第一部分
租赁面积 :该铺位的租赁面积约为[ ]平方米,最终以房产主管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第二部分
用途 :该铺位只限于用作[ 经营 品类, 品牌 ] 。
第三部分
交付日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应于最终确定的交付日前至少[ 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中指定的日期到甲方管理处办理房屋交接。
装修期 :自交付日起[ ]天。
合同租赁期 :由合同约定交付日起开始计算共 。
计租日 :由合同约定交付日当日起计租。
免租期 :由合同约定交付日至商场盛大开业日前一天止。
商场盛大开业日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需提前 30 天通知。
第四部分
租金 :于合同约定交付日起算,第一年为 元/天/平米;
第二年为 元/天/平米;
第三年为 元/天/平米;
第四年为 元/天/平米;
第五年为 元/天/平米。
第五部分
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于合同签订同时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时转为部分首期租金。
附表二
第一部分
物业管理费 :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该商场物业管理服务,交付同时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 :根据本合同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除使用租金、管理费外的其他费用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宣传费、公用事业费、收银机租用费、收银手续费等)。
第三部分
保证金 : 人民币 [ ]元
第四部分
公用事业费押金: 人民币 [ ]元,此费用乙方于进场装修前与其他相关费用一并交齐。
第五部分
宣传推广费 :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该商场运营管理服务,交付同时需签订运营管理协议。
附表三
甲、乙双方详细资料
甲方 :
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乙方 :
营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营业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餐饮业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篇5
餐饮场地租赁协议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经营餐饮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物业状况
1、地址:.2、双方确认建筑面积: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双方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保证金、递增及交付
1、本合同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3、场地租金元/㎡/月,年租金为元,此后每年租金递增%,具体数额如下:
(1)租赁期间第1年租金为(小写)(2)租赁期内第2年租金为(小写)(3)租赁期内第3年租金为(小写)(4)租赁期内第4年租金为(小写)(5)租赁期内第5年租金为(小写)(6)租赁期内第6年租金为(小写)
4、租金的交付
租金自乙方计租之日起前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半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乙方每次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半年租金;第年起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物管费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须在每月的前10天支付当月的物管费,租金和物管费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季度租金和物管费总额的1‰缴纳滞纳金给甲方。
5、给乙方的进场免租金期为.
四、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如果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设施、设备的图文资料及有关行政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3、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装修和营业后涉及甲方需配合协作的工作。
4、租赁期内,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该场地再转租给他人。
5、甲方提供水、电进户,按一般商业用电量标准提供__千瓦的供电和A的用电,若乙方需超标准增容,应另向甲方支付增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作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一般防火器材由乙方自费购买(但不包括主体消防验收时配置的消防器材,租赁期内甲方的消防器材如有遗失损坏,由乙方补充)
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更换或赔偿。
3、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场所内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4、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施工前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做好排烟、排污、卫生工作,因此带来的罚款和损害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物,甲方对未拆除的装饰物不予补偿,但乙方自行购置的家具、餐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
7、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不可开墙打洞损坏租赁房屋,若擅自拆改租赁房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按时交纳绿化费、垃圾处置费、门前三包费等各种与经营相关的社会费用。
10、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连续营业,不得闲置租赁场地。
11、乙方自行承担租赁场地内的物业保安、消防管理、治安管理、清洁卫生、房屋维修等责任。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应在进场装修前10天将装潢设计方案和装修施工方案报甲方认可。
2、乙方的广告及门头装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