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4篇)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期间,乙方拥有场地的经营使用权和管理权。首次装修由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后进行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装修布局。如要装修改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实施。装修费由乙方承担。涉及电器方面维修由甲方提供维修人员,材料费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经营区域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均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乙方所招聘的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为员工交纳规定的劳动保险费和福利费用等,发生劳动纠纷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
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有发现,并给甲方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须保证所有物品、财产以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乙方应自觉接受消防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三),若乙方违反规定,因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义务将甲方的财产完整无损的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短缺按质论价进行赔偿。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财产收回,甲方不得阻挠。搬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一周以内,如乙方逾期不搬,视为租赁区域内的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
6、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根据宾客需求发行的各类消费券允许在乙方场所消费,对集团和酒店推出的各类折扣、挂财卡,必须配合受理。如甲方有团队或会务组预定各类商品,则乙方必须配合酒店销售部做好服务,各类商品销售价格由销售部与乙方协商确定。
7、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文明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酒店质检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奖罚(质检细则详见附件四)
8、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外进行宣传或做广告,需经酒店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9、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经营与酒店相同的商品,经批准经营的部分商品,售价不得低于酒店营业场点的定价。租赁期间乙方保证自行经营,不得转让。
第七条 营业费用与结算
1、乙方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用、工作餐费(工作餐可以在甲方员工餐厅用餐,费用按月根据员工用餐标准另加40%搭伙费统一结算)、住宿费,员工上岗体检、暂住证、培训费、以及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所属员工交纳相关费用。
2、承租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内部维修人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3、每月的电话费用按实结算,水费、普通照明费由乙方承担,空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经营场所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4、凡酒店内领用的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品,按财务核算价格(成本价加收5%的采购、仓管手续费)和实际领用量统一结算。
5、营业额中各类信用卡的结算,根绝扣除信用结算手续费后,作为乙方营业额收入入账。其中国内信用卡结算收取2.20%的手续费,国外信用卡结算收取4.00%的手续费。银行信用卡手续费如有调整,根据新规定执行。手续费由甲方代收、代缴。营业额中的酒店允许挂账的各类内部挂张卡、酒店合同挂账消费由甲方代收。
6、每月5日甲方财务部与乙方结算本月发生的各类代收、代付款项,代收款项可以抵扣乙方应缴的租金。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本个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以违约论处,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提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但是当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__________时,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租赁方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出租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如愿意继续延长租赁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递交开元国际酒店管理公司财务部、开元旅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租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餐饮业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项目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工作、办公条件及周到的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珠海民营科技园的整体声誉,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良性循环的形成.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科技园楼第层的单元、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含分摊面积,下同)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附图纸一份).场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正式启用并全额交费,至年月日止.(若提前入驻,计费时间从实际进驻日开始计算)当场地原为毛坯房时,乙方自行负责自用面积内的装修及风机盘管的购置、安装.为了保证整个大楼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的安装质量,本大楼的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装.
第三条乙方可将上述场地作办公等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亦不得转让场地使用权.乙方保证在上述场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
第四条为做好大楼本体的维护管理,更好地为入园单位提供优良的办公、经营、研发、实验、教育培训等的工作环境,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元(其中场地租金元、管理费元)并且应于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帐户.每两个年度甲方有权根据物价情况调整场地使用费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5%.
第五条科技园主楼采用中央空调供冷,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装设空调.中央空调每周开机5天,每日开机时间为8:15—17:30.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装独立的空调机或备用发电机,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批获准,且不得有碍大楼外观的整体观瞻.科技园副楼空调由企业自行解决,但需甲方审批.
中央空调费、水电费和通讯费的计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调费采用两种收费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其中一种.
a、中央空调费采取冷量计费及公共损耗外加折旧费3元/月平方米,公共损耗按合同面积分摊.冷量计8000元/个由企业支付.,
b、中央空调费采用固定的分摊方式:8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摊其他费用.
2、水费、电费按实际计费,分摊部分按合同面积分摊.
3、通讯费:市内电话、长途电话、上因特网等三项业务的登记办理、开通、服务和交费等,均由设于园内的“电信营运商服务处”统一一个窗口办理,并附设办理移动电话及其他电信业务.
上述水电费均由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均摊的公共水电费由物业管理部门按月公布,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监督.
第七条场地使用费和水电费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甲方交付使用场地时,向乙方收取一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保证金在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可以结清水电费时一并结算,结算时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第九条乙方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和甲方签定二次装修协议.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二次装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