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精选26篇)
5.2.8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而对电梯造成的直接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每次维保时应遵守西安市?渭南市?质检新发(20xx)16号第二条第五款要求(维护保养现场的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维保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3.1维保记录中应在维保的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区域相关人员前来配合。
5.3.2每年至少一次现场配合甲方模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3.3在每半年维保中至少有一次乙方质量或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对设备的状况及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做复检,并在维保记录中签字。
5.3.4维护记录中应能体现甲方对此次维保的质量、维保内容的执行及服务态度的认可及评判。
5.3.5乙方根据电梯的结构类型及使用情况,应分别列出半月、季度、半年及一年的维保内容,并在相应的时间按此内容执行维保,维保内容应提前向甲方备案一份。
6.本合同乙方不承担项目: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以及本合同内容之外的项目。
7.其它
7.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另行签订《电梯改造合同》。
7.2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 ”中约定,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3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签“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4 “另行约定事项”和“合同修改书”等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5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7.6 每年电梯定期检验所需文件,由甲方提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地址:
8. 正常维保项目不包含的配件如下:
8.1 机油;
8.2 轿厢照明灯具(第一次免费改造轿厢照明,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8.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进水等)及人为因素(正常使用消耗除外)造成的电梯部件损坏,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保养部门: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急修电话:
邮 政 编码: 法人委托人:
休 息 日: 联 系 人:
户 名: 户 名:
开 户 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 约 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公司的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电梯设备的具体规格详见本合同条款:“八、电梯设备规格和服务费用“中表一所列)
四、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服务时间
1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确定在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内进行,甲方若有特殊需要,乙方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但需要另行计费。
2 本合同所保养的电梯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
六、乙方的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确认并要求乙方以 □A方式 □B方式 □C方式 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C )”。
七、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 严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电梯)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表“(附件二)所列的项目进行,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工作。
3、配件。
4、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5、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内,如存在的故障(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畴内),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6、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7、 如遇天灾人祸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与修理或进行更换,甲方另行支付材料费,乙方不再计取人工费。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5、 甲方应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获得并知晓。
6、 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内容不属于保养环节、部位等引起的整改内容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
五、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六、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七、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 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八、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