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合同汇总(精选33篇)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服务合同汇总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办公大楼、食堂餐饮服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章承揽服务标准
第四条餐饮服务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一日三餐和茶水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拒绝甲方对及甲方员工正当的要求。
2 、乙方必须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所购食品等都必须通过正当渠道,不购买变质、变味或受污染地食品烹键前必须清洗干净;制作过程保持新鲜;饭菜不隔夜;生、熟食品严格分开,确保餐饮安全。
3、所有的餐饮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
4、食堂内、外周围保持清洁卫生,用餐厅和厨房每餐都必须做好卫生,垃圾及时清理。注意消杀蟑螂、蚊蝇、老鼠等。
5、乙方应保证乙方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病,
乙方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取得从事餐饮业的健康合格证,否则不得为甲方食堂提供服务。
6、乙方必须重视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用火时乙方服务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乱接乱搭电线。注意节约用水、电、气,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遇到水电故障及时报修。
第三章承揽服务期限
第五条承揽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入、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承揽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承揽服务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4、甲方可根据情况督促乙方撤换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岗位技术要求、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人员。
5、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回或调换甲方正在使用的服务人员。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制定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及员工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乙方承揽服务中所需及所有必备材料如厨房用具、餐具、水、电、液化气等均由甲方提供。
3、服务人员应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服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实际负责赔偿。
第五章承揽服务费用
第八条承揽服务费每月9934元合人民币玖仟玖佰叁拾肆元整。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若承揽服务费标准须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书房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规定的承揽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双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五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xx年x月x日
餐饮服务合同汇总 篇12
订餐人(甲方): 餐饮经营者(乙方):
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条款
一、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位置文明用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携带的物品应当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2、据实结算各项费用,并在餐后即时将未结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造成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损坏的,甲方应当在结算时一并赔偿。
3、如需在乙方经营场所内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菜品、酒水及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并保证 食品及用餐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对其同意的甲方布展等活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3、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来用餐,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允许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擅自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当及时清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菜品、酒水、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变更主要订餐事项而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对方,或未征得对方同意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临时停电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双方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餐饮服务合同汇总 篇13
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东升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东升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东升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东升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东升餐饮”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东升餐饮”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东升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