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地租赁合同书(精选32篇)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元/度、水费元/吨、光纤电视元/月、网络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3、垃圾清运费,标准为元/月,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规定的垃圾房,由景区统一进行处理和清运。
4、甲方为乙方代提供经营所需发票,甲方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相应的税金及发票工本费、管理费用。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税务部门相应规定,以上代扣代缴的税费暂按申领发票金额的%计收,遇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5、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6、甲方根据美食购物娱乐城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应调整。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和装饰费用。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场地。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其配套设施进行临时维修和建设
4、租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临时性配套设施及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交甲方所有。
5、乙方经营商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互相砍价或诋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6、乙方提供之商品应确保干净卫生,严禁销售超过商品保质期或变质、腐烂、伪劣的商品,如有销售此类商品现象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客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客人严重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第七条人员管理
1、乙方工作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甲方登记后方可上岗,且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旅游区管理制度。乙方应提供在经营区的工作人员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凭工号牌出入景区山大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工号牌,不得转借他人或利用工号牌带领游客出入景区牟利。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取消该工号牌,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医疗、工装,以及用品、工具的购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及民事法律责任。
3、乙方的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必须服从景区统一要求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讲普通话。乙方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消防等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行门前三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15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交续约的书面申请。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搬出美食购物娱乐城,逾期不搬届时将按甲方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地租赁费,并需赔偿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餐饮场地租赁合同书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头镇下沙梅园村沙北518号的(花卉大棚花鸟市场)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