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维护服务合约书(通用3篇)
别墅维护服务合约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服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甲方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为乙方座落于_____号的别墅或洋房提供特别护理服务,以月为计费周期,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每月于乙方的专用账户内扣除。
第四条甲方可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对服务进行改善。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其它未列明的服务,必须向甲方提出,费用另计。
第五条在甲方提供特别护理服务期间乙方应留人在家,否则乙方室内物品如出现损坏或失窃的,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第六条
乙方要保证在本协议生效期间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缴付有关费用。
如乙方逾期不交费用或在收费期间存款不足以支付费用开支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别墅或洋房的清洁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欠本息,息率按银行同期息率计提。
第七条
乙方如需终止本服务协议的,应在上月未到管理处办理终止手续,甲方会在下月终止乙方服务;如乙方临时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的,乙方除向甲方缴交甲方已护理的服务费外,还应按月费用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发生异议时,应充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讼诉解决有关事宜。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别墅维护服务合约书 篇2
甲方:半岛屋村管理处
乙方:号业主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服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甲方由x年xx月xx日开始,为乙方座落于号的别墅或洋房提供特别护理服务,以月为计费周期,费用为人民币x元,每月于乙方的专用账户内扣除。
第四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对服务进行改善。乙方如需甲方提供其它未列明的服务,必须向甲方提出,费用另计。
第五条 在甲方提供特别护理服务期间乙方应留人在家,否则乙方室内物品如出现损坏或失窃的,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第六条 乙方要保证在本协议生效期间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缴付有关费用。如乙方逾期不交费用或在收费期间存款不足以支付费用开支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别墅或洋房的清洁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欠本息,息率按银行同期息率计提。
第七条 乙方如需终止本服务协议的,应在上月未到管理处办理终止手续,甲方会在下月终止乙方服务;如乙方临时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的,乙方除向甲方缴交甲方已护理的服务费外,还应按月费用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发生异议时,应充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讼诉解决有关事宜。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经办人:
证件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别墅维护服务合约书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 物业的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委托乙方实施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秩序维护人员(保安)的安排
由乙方向甲方派遣秩序维护员 名,实施大门每天24小时不间断执勤,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以及视线范围内夜班巡逻、检查工作。
第二条 物业服务委托事项
(一)秩序维护及安防巡逻监控
1、受甲方委托在 办公及生产区域 开展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及甲方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
2、负责广西九盛控股有限公司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包括车辆的出入、行驶、停放及物品出入院内的检查监督管理;
3、负责维持甲方院内公共秩序,包括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4、实行封闭式治安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和程序对员工进行出入管理。做好出入公司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的来访登记工作(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院内),在管理区域内有权协助甲方制止各类案件、治安事件的发生,如:打架、斗殴等;
5、对进出甲方公司内物品的管理(外出的物品或物资须凭甲方“放行条”放行);
6、经甲方授权,对相关物业使用人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调查、侦破工作;
7、乙方为甲方提供重大节日、庆典、各类重大会议及活动及重要接待的安全保卫警戒和指挥车辆停放等工作;(增加人员及员工加班费双方另行协商)
8、乙方巡逻岗值班时必须及时检查、发现、处理、消除甲方院内出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9、乙方协助甲方、警方调查有关治安案件的义务(包括违法、违纪行为)。
(二)根据甲方临时性需求,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秩序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秩序管理人员。
2、甲方应为乙方秩序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为秩序管理员执勤、驻点提供方便。
3、甲方应尊重秩序管理员的工作,并对秩序管理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4、乙方秩序管理员如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纠纷,未能妥善解决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协助、配合乙方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6、教育和监督甲方人员自觉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和服务制度及规定。
7、按时给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8、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正常需用的水电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授权管理区域内开展的所有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保卫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规范有序的开展,建立健全快捷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让秩序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乙方有义务对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
3、若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治安管理内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乙方有权予以婉拒;如涉及此项事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须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秩序管理员。
5、乙方须配合甲方安排原有的责任心强,表现较好的秩序人员。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确保全面履行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总体职责。
7、对违反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报告、劝阻、制止、纠正以及处理。
8、负责所有服务人员即秩序维护员的工作安排、调度和培训、教育及管理并支付其工资等费用。
9、乙方人员在值勤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形象,仪表端庄、文明礼貌,并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10、根据甲方的临时性要求,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11、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管理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