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铺道岔施工安全合同(通用33篇)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护不到位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以及机具侵限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因乙方原因损坏管理单位设备时,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7、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否则甲方严惩不贷。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严格按规范施工,遵守施工协议和施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的有关法令、法规及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严格服从甲方的安全组织管理,严禁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或提出整改问题限期内仍未整改的,视具体情况处以——元罚款。
10、乙方设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设兼职群众安全员,协助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指挥与调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对于不听从指挥、违章作业以及野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出相应处罚。
1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和损失,甲方概不负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自然环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坏。
13、开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严格训练,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4、所有机械设备、机具定期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设放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具备合理有效的安全装置。
15、加强劳动保护,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为施工生产人员发放劳保用品。施工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因劳保用品发放不全或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要保证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熟知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17、对一些机电设备、电力、电路、电线等设施,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之前严禁动用、使用时要加装保护套。
18、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和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要挂安全带,设安全网,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在一切需要防护的地段区域按规定设置好施工防护。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一定要按规定要求施工,以确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须针对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编制相应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并储备一定规模的应急物资,预防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救援,并避免事故的扩大,尽最大能力确保人员、物资的安全。
2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员名单(人员签名、年龄、性别),并附后,同时乙方必须与自身队伍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确保全员安全。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
在施工期间发生责任行车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影响正常运输、人身安全时,双方本真以事实为依据,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协议约定及现行有关规定为准绳的原则,进行定责、赔偿处理。
六、双方安全负责人及施工协调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电话:——
甲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全部结束乙方退出后自行废止。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发生施工条件改变,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插铺道岔施工安全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北京鹏跃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桥梓供暖站蒸汽锅炉拆除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金宇瑞产业基地内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