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精选34篇)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发生或怀疑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复制或披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认和赔偿
(1) 接受方承认其知晓任何对本协议的违反都将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和损害。
(2) 如果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公司遭受或发生损失或损害,接受方应给予公司所有该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5. 知识产权
双方承认,除了本协议所包含的以外,本协议未提供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仅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6. 终止
(1) 当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条所述的考虑和评估,或如果接受方于任何时候决定不参与项目,接受方必须立即通知公司,本协议也将立即终止;
(2) 公司可以于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终止本协议,该终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协议终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将停止,并且接受方应于3天内,根据公司的如下选择,处理接受方占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将其交还公司;或
(B) 销毁保密信息并向公司书面保证该销毁;或
(C) 销毁保密信息并允许公司目击该销毁
本协议终止后___年内,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义务将继续有效。
7. 其他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两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辖法律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之任何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解决。
有鉴于此,本协议于开头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公司盖章
保密协议 篇21
保密协议
议范本可能不适合贵方使用要求,仅供贵方参考。我方不保证本协议的适用性,而且我方不承担因使用本协议范本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B>于20xx年月日由
1,[披露方](以下称“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称“接受方”)签订,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称为“双方”
>
A.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披露方][接受方]
签字:签字:
――――――――――――――――――――――
姓名:姓名:
――――――――――――――――――――――
职务:职务:
-――――――――――――――――――-――
地址:地址:
―――――――――――――――――――――-
日期:日期:
――――――――――――――――――――――
保密协议 篇22
保 密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