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物资采购合同(通用35篇)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部门物资采购合同 篇9
买 方:x有限公司 卖 方:x 合同编号:x 签订地点:x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一.总则
1.x(以下简称买方)和x(以下简称卖方)就买方新建的x项目 x 供货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资料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运输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附件经过双方签字后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之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的组成
本订货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3.1合同正文;
3.2x等技术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3.3设备制造、安装节点控制图。
5.本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规格、技术要求、验收等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6.本合同设备的缺项、漏项均由卖方承担。本合同设备需符合x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 万元整 。 按期交货保证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总价含设计费、设备费、设备安指导装费、调试费、全额增值税费、设备安装监检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开车备品备件、两年备品备件。
3.本合同价格为最终交货价。
三、支付和支付条件
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2.合同价款按下列比例和条件支付: 2.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15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合同总价 30 %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所有设备交付验收完毕后,若卖方延迟交货的保函履约期顺延),买方接到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3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2进度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设备主要材料采购至卖方制作现场后,书面通知买方实地查看,经买方初步查验无误(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设备交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到达买方施工现场后,经买方初步验收(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2.4设备性能考核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以及按期交货奖励金人民币x万元(大写:x万元整)在买方装置投产后6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增值税发票,同时退还卖方的履约保函。 2.5设备质保金
合同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四、交货与完工条件
1.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
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分两次交货:第一批应于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内到达买方
3.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将基础条件图等资料返给设计院。技术资料交付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交付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
4.收货、收件人:x
收货地点:x
五、标准、检验和试验
1.设备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进行。
2.买方在卖方加工制造过程中进行不定期中间检验。设备发运前卖方应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买方进行出厂前检验,买方将视具体情况到卖方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应在设备运输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该批物资的名称、数量、重量、外型尺寸等基本情况,以便买方作好准备工作。
3.买方在参加出厂前检验和试车时不负责签署任何文件,但可对上述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做出修改或解释,以保证设备的质量。
六、性能考核、最终验收及服务
1.其性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并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性能考核应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技术指标。
3.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或一旦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派遣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和维修的服务工作。如果买方认为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所做的相关工作和服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派遣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