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供货合同(精选12篇)
第九条 保险
9-1.乙方负责自负费用办理全部货物从 发运至到达交货目的地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0-1.修改: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得以终止:
① 如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本合同;
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其合同义务超过60个公历日,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因迟延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③ 至办完货物交接手续与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10.3.对本合同任何单方面的终止均应以提前三十个公历日向对方发出书目通知为前提。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凡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及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及分包行为不解除本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责任。
12-2.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解释。
12-3.计量单位:本合同买卖双方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任何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
12-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