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合同范本(精选30篇)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附件二: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
附件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
北京租房合同范本 篇25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将坐落在__路33号友联办公楼东侧门面房屋租给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积为340平米)。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为年,租赁期自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务费统称)及缴纳期限
3.1总房款/三年(__年6月20日至__年6月20日为280000元/年;__年6月20日至__年6月20日为270000元/年;__年6月20日至__年6月20日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一次付清__年6月20日-__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280000元整(贰拾捌万元整)。
3.2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1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独立的处分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1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烟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1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11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12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项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计算)3个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4)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被公安机关文书确认为主),
(5)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1)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因出租方产权纠纷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规划拆迁、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损失各自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