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通用32篇)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本工程执行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公共场合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予以认定;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及质量保修期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为验收合格。
(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因故不能验收,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甲方另定的验收时间不得超过竣工后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承认工程产品竣工验收合格。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或经营使用,如甲方擅自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未在验收资料上签字认可为由拒绝乙方后期工程款项的收取,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资料三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支付工程尾款。甲方应在审核完毕2日内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以甲方财产抵扣相应工程款。
(2)在工程价格(合同总价)中对应缴纳的税费,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已扣除,由乙方委托甲方缴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办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由此产生的税费以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承担经济损失。
(2)因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及安装(如空调预埋、消防管道预埋),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停窝工损失。按照每日_____元计算。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安装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损失,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每期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等延误工期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篇19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装饰公司):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对进行装修装饰的房产拥有合法的装修装饰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承租权等)。
2、乙方为本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套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预算及施工图纸)。
6、施工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同意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7、合同额暂定: 元(大写人民币: ,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8、水电安装、改造增加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9、本工程所有项目管理费为10%,套餐外增项搬运费为5%,具体费用见报价单。
10、施工中,双方如变更设计或增减施工项目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报价以实际工程量另行增减计算。
11、工程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共计_________个工作日。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则以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顺延。
(1)具体的开工日期以装修许可证办理完毕且乙方实际进场施工之日为准;
(2)若施工所在地存在关于周末或节假日不允许施工的规定,工期应顺延。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3、本工程项目原则上不拆动房屋室内原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及消防等安全工作;
5、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6、负责到物业部门办理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7、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自购的装修材料;
8、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办理材料验收、竣工结算。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指派 项目经理 为乙方施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和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指派 作为本合同签署代表,本合同除标下划线空白处外,其余部分不允许手写填加,如因特殊原因需手写填加相应合同条款或合同内容,需经过总经理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所填加内容不视合同组成部分。
项目经理的职责不包括工程款等款项的收取。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说明等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检查和工作记录。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质量标准、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等,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3、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内无故不参加检验的,乙方可自行检验,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