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精选35篇)
1、甲方以业主委员会身份,维护物业使用人(办公单位、部门)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向乙方及相关公共事业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并适时反馈。
2、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据对乙方违约考核情况,适度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3、积极协助、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
3、注重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约定满足物业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征求物业使用人意见、建议,有效处理他们的投诉,并及时回访。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物业使用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计),甲方可适量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无需为乙方支付所谓的“开办费”和材料、用具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或变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时,一般应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资料清单(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房屋管线布线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实测面积报告;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0
甲方:_市_局
乙方:_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1月23日起至20_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1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合作期限
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 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 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 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 的价格。
2、 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 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 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 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 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 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 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 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 附件
1、 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 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 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