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区订餐服务合同(通用33篇)
其他事项变更
合同解除
%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订餐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北京市市区订餐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消费者):
乙方(餐饮服务单位):
订餐主要事项:
日期
年 月 日
开席时间
结束时间
包间名称/ 就餐位置
就餐方式
□ 桌饭 桌数 机动桌数 每桌人数
□自助餐 人数 机动比例
菜单
(应见附件)
热菜:个 主食 道 汤 道
凉菜: 个 ,点心 道 其他
每桌 元 总价款 元 (RMB )
收费服务
项目:
收费服务
金额
元(RMB )
赠送服务
项目:
赠送商品名称:
是否允许自带酒水
□是 自带范围: 收费标准:
□否
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元(RMB )
餐费支付:
餐费预付
□定金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 不超过20 %) ,即人民币: 元。
□预付款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即人民币:
元。
餐费结算
1 .甲方预付的定金或预付款结算时冲抵总价款;
2 .当餐后甲方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未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银行 转帐□其他
合同变更与解除:
订餐事项
变更
如要变更定餐事项,应提前 日通知,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
乙方按甲方实际就餐桌数/ 人数收取费用,但实际人数少于合同约定的, 退餐标准 为
其他事项变更
合同解除
1 .甲方于就餐前 日(含本日)前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甲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
2 .乙方于上述日期前(含本日)解除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 □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乙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的,则:□双倍返还定金/ □收取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订餐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北京市订餐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菜品、服务。
2.要求乙方在甲方用餐期间保证环境的整洁、卫生。
3.付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位置文明就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用餐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造成损失的,应在结帐时一并结清。
3.甲方如需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实施。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位置前来用餐。
2.要求甲方文明就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要求甲方就餐后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用餐费用。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举办活动期间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予以赔偿。
乙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用餐场地、菜品及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有义务对其允许的甲方用餐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便利。
3.保证甲方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用餐环境安全。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北京市市区订餐服务合同 篇1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订餐协议:
一、甲方为改善员工用餐福利,现向乙方提出订餐需求(即外卖快餐)。
二、合同期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订餐数量为每天 个/份,其中午餐为 个/份;晚餐为 个;快餐每份份量以一般饭盒标准为准(是否可以明确:例汤、盒饭)。
四、每个快餐单价以乙方报价为准,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报价表(见附报价表)。
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甲方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度的餐费结算给乙方,如超期结算的,应加付5%滞纳金给乙方。乙方收款时应出具相关收款收据经给甲方(注意是否含税)。
六、乙方保证所送快餐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及要求。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及服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因所送快餐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存在遐疵的食品提出更换或退货的要求。 甲方应准时将上月餐费结算给乙方。 如遇甲方用餐数量有变动的,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致使乙方又已制作的,甲方应以收到的快餐数量结算给乙方。
在合同期内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订餐。 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给乙方。 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签收送货单据。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作快餐并按时送达给甲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因物价上涨的因素对快餐单价作出相应的调整。 如遇恶劣天气或交通堵塞所致送餐时间迟延的,甲方表示理解并接收,不得以此作违约处理。 所报快餐的数量送到给甲方所在地点( 甲方的具体办公地点 )。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清洁、卫生,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九、违约责任:双方诚信合作,如有违约的,违约方应给守约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双方沟通过手机短信、QQ、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以方便彼此工作。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 如遇不可抗力的发生,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得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北京市市区订餐服务合同 篇19
甲方: 上海仙酒楼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员工提供用餐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及内容
1、自 时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协议。
2、甲方应具备法定的营业资质,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场地、供餐,及充足的就餐所用桌椅。
4、甲方提供用餐时间为: 午餐11:00---13:30; 晚餐17:00—19:30。
第二条:餐费支付
1、餐费标准为元/人/天,共拾万仟佰拾元整/月(¥),(除双休日、节假日,每月用餐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按六个月/期)向乙方每个员工按用餐标准存入IC卡,乙方则每月的 28 日向甲方支付当月的所用餐的总费用。(乙方员工不得自行到我公司退卡、挂失)。
3、优惠政策:甲方给予乙方比例折扣。
4、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帐款,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餐。
第三条、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