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室内装修合同(精选34篇)
工程预结算按为结算的依据。项目增加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后,正式作出书面变更,进入结算,并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预算书中已有单价的变更项目,项目变更时单价不变。
第六条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即付订金200万元整,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结清剩余尾款1300万元整。
第七条工程延误
1.因工程量变化和不可抗力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
3.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因承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2.乙方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未完单项工程金额%的违约金。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责任方应偿付对方不能履行部分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奖罚
1.甲方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的,乙方已经达到优良标准,甲方奖乙方--元。乙方达不到优良标准,罚乙方元,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罚。
2.乙方按质量要求竣工的,提前一天奖元。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发生纠纷,协议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3乙方施工期间的设备、工具等施工用品需自行看护,如有丢失等情况发生,甲方概不负责。者自行采购时,必须在该项目开始进行前的20日内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另行分包或者自行采购,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第十三条: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十三条签字盖章
甲方:签约日期:
北京市室内装修合同 篇2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