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室内装修合同(精选34篇)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走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 方审走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走、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 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 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 管道的畅通;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 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走,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 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輙等)导 致工
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 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 的。
b.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
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走的合格产品, 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 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 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 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 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 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 装饰(GB 50327-20__)^)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质量评走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