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室内装修合同(精选34篇)
①、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并接受工地的三级教育签证,以及办理好居住证等一切有关证件,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
如乙方因无证上岗等被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作业。
乙方负责施工的施工作业层,必须认真做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有违反规定而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③、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施工员、质安员的管理,不能擅自开动运输吊笼及乱接电源等,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严禁随处生火煮饭,如因生火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停止作业,严禁继续冒险作业,违者后果自负。
⑶、文明施工要求:
①、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十要十不要的精神。
②、甲方单位所发给乙方的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卡,在工地内必须要佩戴在身上显眼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好,损坏要作价赔偿。
如在工地内施工不戴作业卡,甲方会因情况进行处罚。
③、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闹事,乙方人员不得收留社会上的其它无业人员在工地内住宿走动,严禁在工地内带养小孩、孕妇,一经发现,每例罚款1000元,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④、乙方自己使用的一切机具自己要妥善保管好,借甲方的机具要按时完好归还,如有损坏或不归还的按价赔偿。
⑤、保持施工作业层的卫生清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班组、工地、施工队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面议解决,望双方共同遵守。
经双方签名生效。
补充意见: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北京市室内装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为装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装修合同,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10个房间、一个客厅、一个厨房,房间顶四周打石膏线,12个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