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精选35篇)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篇4
甲方:____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南XX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通信类新的维护、工程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公关、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维护服务费用,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维护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服务人员、工具、 车辆抵达任务现场,
2、乙方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在执行应急维护服务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及人员安全;
3、乙方负责人的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关机,并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且甲方 负责人呼叫时乙方负责人事,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应答,以便有维护服务任务时能及时联系,按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
4、乙方在平时抢修工作中,遇有问题必须迅速上报及时处理,若因乙方隐瞒及 虚报抢修情况,乙方需承当一切事故责任。
5、乙方所有商场资料,必须乙方成员自己完成,甲方只负责指导,以及监督审查工作,若甲方出现虚报工作量,资料退回及未通过现象,若传输局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一概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二、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有效,逾期可根据双方情况重新签定合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应甲方需求,乙方申请,双方子女同意,赣西队离退办领导为见证人,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以及适当的户外劳动等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提供工作所需的工具及护具。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不得拖欠克扣。
5、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保姆工作,或甲方去世后不需要乙方提供保姆服务时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自愿居住在甲方家中,乙方需完成甲方家中的日常家务,如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以及适当的户外劳动等,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天,乙方如需休假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甲乙双方按照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由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元整,乙方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其它开支自理。
4、乙方在被雇佣期间应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如果出现重大病症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的所有财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违法行为,不能随意将他人带入家中,或带入家中居住。
6、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技术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7、无论何种原因,当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离开甲方家,不得滞留。
8、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三、合同签订与解除
合同书________年一签,自签字后________年内有效,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篇6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
7、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级别: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场所: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日。
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共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__________。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⑧试用期内调换___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岗___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⑩__________。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
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
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
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