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二手房租赁合同(通用30篇)
北京市个人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1
北京市个人二手房租赁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 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 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北京市个人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 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个人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3
致 先生女士:
贵我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网点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我方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条约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纳租金,按违反合同处理。”同时,该条款还约定向我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费、房屋税、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约定: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日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承担。同时应保证在____日内将放臵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所有物品。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众多违约行为。一方面,未按照合同之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及时支付租金。截至目前,仅租金仅支付至________年____月日,且向我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另一方面,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在经过我方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上述行为依然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违约的上述事实,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贵我双方签订的上述《网点租赁合同》之约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现依法通知:
一、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贵我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网点租赁合同》正式解除。
二、请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最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前)搬出标的房屋,撤出属物品,并将房屋及原附属设备、设施归还给我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标的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保留向追偿的权利。
三、在腾房过程中仅搬走其自行投资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独立的添附物,对于已经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进行拆移、或拆移将对标的房屋造成破坏的添附物,应同意放弃,并承诺不破坏其完好性,无偿交给我方。如在腾房过程中给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我方将保留向进行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