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精选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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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23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有意委托卖方承担 工程 标段的全部工程设计,并向卖方采购与该标段工程配套的全部设备/材料(简称“合同设备”),用于 工程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工程设计和合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工程简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建设规模:
1.4 建设单位(业主):
1.5 其他(如有)
2 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文件组成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2.1.1 本合同协议书;
2.1.2 中标通知书(如有);
2.1.3 合同专用条款;
2.1.4 合同附件(包括技术协议、质量标准、工作范围、供货范围、设计文件和货物交付计划等);
2.1.5 合同通用条款;
2.1.6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过程中被招标人书面确认接受的商务、技术偏差);
2.1.7 招标文件。
2.2 解释顺序: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约定不明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3 工程设计范围和进度
本合同工程设计范围为: ,并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为准。工程设计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要求以及各阶段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以本合同附件2——《工程设计规范》为准。
4 工程设计接口
买方与卖方应就总包工程和本合同项下分包工程设计接口进行密切配合和准确界定。卖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总包工程设计的接口、卖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设备厂家设计的接口,以及设计接口资料的相互提供等以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为准。
5 合同设备
卖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和其完成的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最终确定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买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卖方设备选型、设备厂家选择的管理,并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和附件3——《技术协议》为准。卖方最终确定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上述合同文件不一致的,应该取得买方的书面批准。
6 合同价格及付款条件
6.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价格组成按本合同附件4:《合同分项价格表》。上述总价及分项价格表中的各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6.2 《合同分项价格表》中的各分项价格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各类单价与分项价格不一致时,以分项价格及对应的工程量反算的单价为准。
6.3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外工作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本合同总价。此外,在本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未列入,但是为了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功能或为工程正常实施所必须的项目,应由卖方负责按合同工期要求将该等项目实施完毕,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 卖方了解本总包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所有建设资金由业主承担并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支付,买方作为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项下施工款的支付办法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为此,双方约定买方向卖方支付每一笔款项的前提条件均包括:
(1)已完工程得到确认且卖方的付款申请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业主向买方支付了与卖方申请付款相对应的款项?
7 货物交付
7.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为 ,以合同设备最晚和/或最后批次到达交付地点的本体、部件、配件、备品备件(如有)、专用工具(如有)、随货发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为实际交付时间。
7.2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地点为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7.3 支付方式为支票、电汇或承兑汇票等。
8 质量要求
8.1 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工程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8.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9 其他
9.1 合同签订日期以买卖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9.2 本合同协议书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副本____份,买方执____份,卖方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地址: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2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分包项目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将部份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乙方分包内容及范围:
4、丙方施工承包协议另行签订。
二、甲方责任
A、质量管理责任:
1、 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及技术服务;
2、 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现场进场材料及施工质量进行相应的验收和管理;
B、安全文明责任:
1、 提供乙方、丙方必备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2、 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与统一协调,乙方、丙方积极服从。
3、 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对乙方、丙方所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有责任和义务要求乙方、丙方进行整改。
4、 甲方及监理单位不得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向要求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材料、设备等,不得向乙方提出有悖于安全管理的要求。
5、乙方进场前,甲方及监理单位应提前通知丙方,乙方应服从丙方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加工场地以及生活区的统一规划安排。乙方进场后,由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共同管理。
6、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对乙方在施工现场内需动用明火作业的部位实行书面申批手续。
7、对乙方安全文明管理不到位的或不服从安排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清除出场。
C、进度管理责任:
1、 甲方及监理单位应结合本工程总进度计划对乙方所编制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
2、 由于工程变更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对乙方所报的合理化进度计划调整计划及签证进行审批。
三、乙方责任
A、质量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以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为施工的依据和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变更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从事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专职质检员名单。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有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对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或因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工程后患或其它负面影响的,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