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通用23篇)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篇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
(二)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计 个月。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月房屋租金 元人民币,按季、半年,支付方式,提前10天支付,以此类推。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违法乱纪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上网费等与其它租户平摊。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20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篇11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衡水市桃城区榕花大街285号1号楼5单元201室,建筑面积122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共计3年36个月。甲方应于20xx年05月7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名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屋附属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500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玖万元整(54000.0元)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押1付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每季度最后10天。
(二)押金: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2)由甲方承担,(1)-(11)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建筑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房屋转租。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6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名:
承租人(乙方)签名: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篇12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_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__〕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