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精选27篇)
4、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________;
5、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
4、________;
5、________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
(六)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 。
(二)________ 。
(三)________ 。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乙方执________份,由乙方送达银行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理方(乙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 篇2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