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精选31篇)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
“”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xx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X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X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XX银行支行
帐 号:
开户地址:
甲方:X人民政府
乙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X年XX月XX日
宾馆经营权承包合同样本 篇17
发包方: 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
经营者: 。
承包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手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手机: (以下简称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及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期限:
1、甲方将座落在西昌健康一环路的《锦苑京川酒店》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该酒店经营主楼面积1800平方米及一楼和大厅面积200平方米。
2、本合同承包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承包金、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为万元(大写: )每年,每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
2、乙方与甲方签订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交付酒店经营,酒店设施设备保证金万元(大写: )。酒店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共同当面点清并作登记列表作为《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双方及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但应告知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酒店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承包期限届满后,由甲方取得乙方改造装修等添附行为产生的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的所有权,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补偿的仲裁或诉讼权利。
4、由于锦苑京川酒店的经营场地系向第三人租赁的,现经三方充分协商,从20__年4月1日起至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为止,乙方同意向房东支付场地租赁的全部租金,具体以甲方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对此上述内容,第三人予以认可和同意。
5、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7、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8、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9、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10、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拆除后恢复原状或归甲方所有。
11、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产生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1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并且乙方在招聘或任用乙方工作人员或员工时,乙方应向其工作人员或员工做出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明确解释及说明。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90日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负担自己的损失。
3、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条款已明确合同终止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