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通用26篇)
第二十二条 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物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可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
物品种类:
品质:
数量:
包装的种类:
个数:
记号: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保管合同 篇23
保管人: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名称:寄存人名称(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 通信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 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联系人:______ 联系人:_______
为促进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双方的友好合作,实地检验产品应用效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管产品及附件的名称、数量与必要说明:
序号___ 物料编码 ___名称___ 型号___ 数量___ 金额___(元)备注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万 ___仟 ___佰 ___元整
附件:______
二、保管期限:
1.保管期共____(天/月),在保管期内上述产品和附件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承诺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向甲方提供上表所列的保管产品和附件。
三、双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安排设备发货;甲方代表在接收设备时应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字;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培训。
2.保管期间,整理或保管不慎等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3.保管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拆开设备机箱. 否则,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金额赔偿乙方。
4.产品保管期满,甲乙双方约定对协议设备进行如下处理:
甲方同乙方按协议约定金额签订销售合同。
设备完好退回乙方。
双方友好协商协议设备如何处置。
四、产品的质量反馈与故障处理:
1.保管期间,甲方若发现保管产品的功能失效或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告乙方。
2.保管期间,该保管产品的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
3.甲方须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保管的产品,若因甲方操作不当引起其它连接设备的损伤,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4.保管期满后,甲方若要求退还保管设备,应保证所归还的产品及附件齐全,产品能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金额赔偿乙方。
五、不可抗力的因素:
经有关部门鉴定,保管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产品的损坏或灭失,甲方负修复或赔偿责任,并应向乙方及时提出书面损坏证明。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均有义务共同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
产品的技术专利与知识产权全归乙方所有. 任何涉及产品的技术细节与工艺、形象设计等特征,甲方应保证无非法窃密或抄袭行为发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 。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25
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或监管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____方(出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经协商,各方就质押合同项下质押动产(以下简称“质物”)的保管事宜达成本协议。
1、法律关系。
1.1甲方将质物交由乙方存储保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
按照甲方的指示保管质物,____方配合甲方和乙方对质物进行保管。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质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2、____方承诺。
2.1____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不存在品质瑕疵,并对上述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2____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并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3____方保证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真实和有效。
3、质物入库与交付。
3.1____方依据本协议将质物提交乙方时,乙方应按照《动产质押合同》所附相关《质物清单》核查____方交付的货物,三方共同签署《质物入库通知单》后,交付完成。
3.2乙方核查____方提交的货物时,经甲方同意,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等必要费用由____方承担。
3.3____方指示其他第三方向乙方提交质物的,乙方在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后,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约定办理。
4、保管地。
4.1本协议项下质物存放地点为:____________。
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质物存放地点。
5、保管期间。
5.1交付完成后,质物的保管期间开始。质物根据本协议被提取后,保管期间相应终止。乙方收到甲方关于质押解除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保管责任解除。
5.2甲方可以随时领取质物。乙方要求甲方提前领回质物的,应提前45日书面通知甲方。
6、质物保管。
6.1保管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和____方的要求,结合质物的属性和特点,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采取适宜的保管措施,妥善、谨慎保管质物,防止质物毁损或灭失。
6.2保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形式处分质物。
6.3质物保管有特殊要求的,____方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甲方和乙方不承担由此对质物造成的损失。____方已经履行告知义务的,因乙方未相应采取必要的特别措施进行保管而对质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4保管期间,质物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质物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还应及时通知____方。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质物形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5保管期间,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臵质物,或者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扣押质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