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精选33篇)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非典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
2.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4)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三条 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略)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橡树湾酒店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股东会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尤溪橡树湾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尤溪橡树湾酒店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在承包期内,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橡树湾酒店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酒店股东会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水平不能低于现有水平。同时,乙方需做好酒店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能以酒店进行抵押、担保、质押等任何损害甲方权益的活动。酒店投资股东享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免费住房。
第五条 甲方监督酒店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无需支付承包费用,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物业租金,租金缴交时间均需在当期承包开始时间提前10天支付。逾期不交租金,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拖欠达到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金以现金、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将酒店移交乙方经营管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等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橡树湾酒店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