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0篇)
二、施工承包范围其他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空桩开挖,浇注
(2)场地平整
(3)基础开挖
(4)毛石基础砌筑
(5)混凝土地梁
(6)砖砌围墙及抹灰。
2、施工范围:详见后附双方议定预算量及协商认可的价格及总价。
三、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及工期
1、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3、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
4、开工日期:以进场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5、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完成的时间为准,甲方原因、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不顺延。
四、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地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地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以乙方完成后附预算书表内全部工程量为依据,且以预算书内价格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2、工程量若有减少,以此为准;若有增加,单价按签字单价增加,工程款列入总价内。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如下:
1、乙方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价的50%工程款。
2、乙方完成工作量的90%时,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0%。
3、乙方工程全部竣工后,工程款尾款支付完毕。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使用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和质量、安全交底工作。
3、甲方对乙方所施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
4、其他小型机具及电缆线均由乙方自备。
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担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建设单位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2、乙方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进度、技术、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3、乙方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乙方若工完场不清,甲方将派人清理并由乙方承担支付该项所有费用的1.5倍以上金额。
4、乙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的,甲方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火擅自停工、退场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6、本合同工程不允许乙方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处以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每发现一处(次)对乙方罚款200元。若质量、安全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九、合同争议及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可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若和解、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a种方式解决争议:
a、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申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b、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甲方的《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已全部告知,乙方知晓同意。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工包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