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书(精选31篇)
第十条 赔偿货物损失的计算,一律按照货物送入乙方仓库时的开单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用实物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期满后甲方享有优先与乙方合作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乙方如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与甲方清算合同内的一切账务,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如乙方的仓储管理及装卸业务水平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甲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或阻挠甲方更换新的合作伙伴,否则甲方有权处以乙方1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仓储合同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装卸费:
2、结算方式:每月日前结清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结算周期)发生的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清库时全部结清,现金、汇款均可;逾期交纳按每天5%收取滞纳金。
第二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包装。
1.货物品名:复合肥料(湖北宜化);
2.品种规格:50公斤/袋
3.数量:以实际入库数为准(入库进度见附表);
4.货物包装:内塑外编。
第三条 相关条款
1、乙方存货时,甲、乙双方对存货数量的件数进行清点确认,并按批号分垛存放;
2、甲方只对出入库货物的数量及包装是否完整进行确认、负责;
3、储存期间,所存货物损毁灭失、包数短少的,甲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变质,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每月结清当月应交储存费后,有随时要求出入库的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全部货物;乙方凭与甲方约定的盖有乙方公章和专人签字的书面提货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提货,甲方依据乙方的提货申请开具出库单,提货申请和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出库单的附件。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6、未按国家或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污染的,由乙方负责;
7、合同约定的储存期限完成,因乙方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乙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仓储管理费外,逾期每吨每天支付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超出合同约定储存期限100天,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卖用以冲抵仓储费及其他应收费用;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 ___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 日 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 日止, 货物进入仓库30天没有签订合同或没有交付仓储费、装卸费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卖用以冲抵相关费。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应在二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
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博兴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件:①双方共同认可的尿素储存环境资料1份,无附件视为无特殊要求并认同甲方的仓储环境;②印鉴及签字样本一份,提货通知、提货时签字严格按签字样本上留有的印鉴和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临时更换提货人,必须电话确认并作好记录,留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执行。
甲方(章): 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合同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
仓储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
保管人: 签订地点:
存货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仓储物
品名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 ;保险人名称: 。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 元。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存 货 人
存货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保 管 人
保管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仓储合同书 篇6
甲方(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存储货物的情况
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存储货物的货权
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
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入库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
第五条货物出库手续
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