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范本(精选33篇)
9、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10、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2、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3、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以甲方当月发货运费大于万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组成,卸车费/吨,/方,装车费/吨,/方。
第十七条: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仓储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 产品名称:椰壳纤维
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
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 东外环业务。
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 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 元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 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 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 吨(含)以下按 元/车收费,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清池”或“坊子库—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 月 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6.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