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承包合同(通用33篇)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超市用房一间,占地面积64.43平方米。
2、甲方为乙方提供品牌。
3、甲方监督乙方的营业工作以及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4、甲方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5、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超市存有腐烂变质食品。
6、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继续每季度按合同索要承包经营费用,并且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营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严禁经营“三无”或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超市管理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居民室外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5、门店经营价格应与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保证消费的居民人数。
6、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
8、乙方负责超市室内及门前的清洁卫生。
9、严禁乙方向居民赊帐,有特殊情况要注明情况并签字,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0、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11、乙方要严格执行《超市管理制度》如违反一条一次罚款50元。
五、其它相关事宜:
1、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超市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违规,甲方有权提前合同终止,并不返还租金。
3、保证所售商品不能高于附近超市及农贸市场。
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安徽皖岭农副产品经营专业合作社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爱心超市承包合同 篇16
超市:
甲方:
乙方:
为了整顿校园环境,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净化教育内部市场,规范创收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甲方现有的校园超市一片有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营业用房一处。
2、协助乙方守法经营,制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园内开店,如因制止不力,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按照每日承包金的三倍罚款。
3、检查督促乙方的经营活动,维护师生利益,限制乙方经销的商品不高于市场价格并保质保量,发现乙方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甲方有权制止。
4、合同期满,收回提供乙方的营业用房,不负责乙方剩余商品和营业用具的处理。
5、乙方平时负责护校工作,保证甲方财产不受损失,如因护管不严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甲方承包金一年(贰仟元)元整,交款方式为一次性-交款。交付时间为每年12月之前。
2、必须文明、守法经营,确保甲方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不经销变质食品、餐点和饮料,不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不通过教职工变相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欠商品给学生,不扰乱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强买商品给学生。
3、经营的商品种类只项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的文具、小百货、小食品、副食品等。经营小食品、副食品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三无商品,如发生因食用已乙方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实行卫生包干,所卖商品的包装纸(盒)就地收回处理,不准在校园内另设摊点经营,不准销售瓜子类食品,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影响校园卫生的,由乙方负责清扫,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承包期间的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各种集资等应缴费用自理,因欠费影响经营的,后果自负。
6、合同期满后,乙方当日交还甲方提供的营业用房和物品,缴清所欠款项,不向甲方移交积压商品冲抵欠款。
7、乙方经营人员必须是乙方本人或乙方能负责的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由其他人员进店帮工或夜间看店,如发生被盗、火灾等案件责任自负。
三、合同有效期
本承包期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款项结清失效。
四、违约责任
双方应自觉遵守合同条款,如单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千元)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11月28日
爱心超市承包合同 篇17
六、商品管理:
1、乙方商品进场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生产许可证、商品卫生许可证、商品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必备法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2、进口商品须提供经销商。代理商有效证件及进口关税的保单商检、检疫等合格证书。
3、乙方商品应具备相关职能部门所要求的所有成分标识或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货物进场,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不得上柜销售)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或相关有关法律诉讼纠纷,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商场管理:
1、乙方应保证专柜商品货物充足,如果经甲方确认乙方专柜不能保证商品基本陈列量或单个商品明显不足,甲方有权引进新商品进入乙方专柜。
2、乙方不准销售未经甲方许可的商品。
3、凡在商场内销售的商品,必须经过收银台收款。若发现乙方与商场顾客进行场外交易、私下交易、或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顾客到其他营业场所交易的行为,一经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经营的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同类超市、市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否则需向甲方支付商品最高售价20倍之违约金。
5、入场经营的前三个月为乙方试营期。试营期满,若乙方月销排名连续处于本超市同类别商品中最末一位,甲方有权对乙方柜位进行调整。
6、乙方若需调整价格应书面通知甲方征求甲方同意,若私自调整将被处于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7、乙方商品进入超市必须经收货员、当柜员工、保安人员查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进出通道进入和退换货程序执行。
8、甲方举办各种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优惠折扣形式另行协商,乙方若需进行个别的宣传及促销活动,需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取得同意。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乙方售出商品顾客投诉事宜全权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以维护超市良好的信誉(乙方承担办理该项目事务的合理费用)。
10、甲方因超市业务发展需要,有权对经营布局和柜位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11、乙方应爱惜甲方的公共设施,自觉接受超市全同意管理和遵守超市的 规章制度。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款的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委托代理人或受雇关系之行为,视同乙方行为,一切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货币均指人民币。
2、本合同所涉及到的销售额均指含税销售额。
3、合同期满乙方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从新签订合同,未申请续约的,甲方可新引进新的合作方。
4、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乙双方所在人民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