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合同(通用32篇)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检查和指导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及停工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负责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7)在生产过程中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8)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中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督脚手架安装与拆除或改动,防火、机械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
(9)乙方负责编制有针对性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工人安全教育交底、及人员名册上报甲方项目部,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案进行管理施工。
(10)乙方人员对施工脚手架改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施工机械不得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必须上报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批准后进行施工作业。
(1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执行国家及地方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电气、电焊、机械、气焊的人员进行操作各类机电设备。
4、其他未尽事宜
5、 本协议所定的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签订本协议。
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共同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实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合同 篇9
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