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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2人合作合同范本(精选30篇)

2024-09-16 22:58:21合同范本打印
2人合作合同范本(精选30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一、供货种类卫浴产品:座便器、浴室柜、花洒、水龙头、蹲便器、小便斗、妇洗器、立柱盆、台上盆、台下盆、拖布池,五金挂件,晾衣架....

  4.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劳动。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情况如下: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寒流、火山爆发、火灾、冰雹、暴风雨等;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四、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告知等到形式提供给第三方。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其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2人合作合同范本 篇8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

  2、办公住址: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____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____。

  乙方出资额度____的出资方式,占股比例____。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____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____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____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____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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