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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装修工程合同书(通用34篇)

2024-08-10 20:02:57合同范本打印
2024装修工程合同书(通用34篇) 发包方(甲方):电话:承包方(乙方):电话: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工程事宜....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当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024装修工程合同书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确定由乙方担任本合同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墙体刮大白、门口维修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

  4、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的总价包干为依据,按包干价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5、双方商定本工程 20 个工作日,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即自 20xx 年 月 日起(工期以施工人员进场的第二天计)。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物品、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建设部门所收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二、承包范围:

  乙方以全包的形式对此工程进行承包,具体包括(详细情况见预算书):

  1、水电施工:水路及电路改造;

  2、泥工施工:砌墙、粉墙,贴瓷砖;

  3、木工施工:房间及卫生间吊顶,部分隔墙;

  4、油漆施工:墙面的粉刷、墙漆施工。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达到国家装饰材料的质量合格标准。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其它。

  第五条:材料供应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造价及付款方式

  甲方以总价格 (元)发包给乙方,乙方在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先付总价的50%给乙方,金额为: (元);等乙方水电施工完毕,甲方再付总价的30%给乙方,金额为:(元);等乙方泥工施工完毕,甲方再付总造价的15%给乙方, 金额为 (元);其余的5%,金额为 (元);等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的三天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耽误工期的,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天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怀化市建筑装饰协会调解、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纠纷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全权负责。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如在总工期内未完成施工项目的所有内容,再不影响甲方其他方面的施工情况下,可以适当顺延工期。

  第八条: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两天内前来验收,甲方逾期不予验收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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