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债券结算合同(精选3篇)
3.3甲方解散、宣告破产、关闭、注销、被撤并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按《办法》的规定办理账户撤销手续,但甲方尚未清偿乙方债务的除外。甲方未按前述规定办理账户撤销手续的,乙方有权按《办法》的规定停止账户的对外支付。
3.4账户未发生收付活动的期限超过一年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甲方自愿销户。乙方有权主动予以销户并将该账户结余的款项转入乙方设立的久悬未取款专户,甲方有权凭对账户有支配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向乙方主张账户结余款项及其利息。
▲▲3.5撤销账户时,甲方应将各种重要空白票据、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交回乙方,无法交回的应向乙方出具无法交回的证明。因上述资料未交回乙方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预留签章的使用与管理
4.1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签章卡片预留乙方处。预留签章卡片是使用账户的前提,甲方未按要求预留签章卡片的,不得使用账户。
▲▲4.2凡使用甲方预留签章签发的支付结算凭证,均视为甲方发出的支付结算指令,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3甲方如需更换预留签章,应按照《办法》及乙方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预留签章变更手续。甲方应承担预留签章变更前使用原预留签章所发出的支付结算指令的后果。
▲▲4.4甲方应妥善管理预留签章,遗失预留印章的,应按照《办法》及乙方相关规定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预留签章的变更手续,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5 对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的转账支付依据,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协议约定。乙方也可以与甲方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乙方审核甲方支付结算凭证的条件。
第五条 保密
乙方应对甲方在申请开立、变更、撤销账户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和甲方账户的相关信息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6.1甲方是依法设立、根据《办法》的规定可以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同意、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 甲方在申请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时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在各申请书中填写的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违约
8.1甲方出现下列任一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账户的对外支付、停止为甲方提供任何账户服务、或者注销甲方账户并终止本协议,并有权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救济措施:
(1)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账户;
(2)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乙方办理支付结算;
(3)违反《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账户;
(4)出租、出借账户;
(5)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记载事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乙方;
(6)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7)在本协议第六条项下所做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8)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8.2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乙方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3因乙方错误执行甲方支付结算指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甲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账户可以期待得到的利益或利润的损失和任何商业信誉的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
9.1因执行甲方支付结算指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9.2因不可抗力、第三方过失、系统故障或其他非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致使乙方无法按规定或双方约定执行甲方支付结算指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知悉相关事件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十条 法律适用
10.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过程中的所有事宜,均按《办法》办理。
10.2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本协议下乙方对甲方的通知或函件,依甲方最后通知的通讯地址邮寄后,经合理的邮递时间后视为送达。
12.2本协议项下经甲乙双方签署的《交通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交通银行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交通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业务章后生效。如甲方系个体工商户的,甲方的签章为甲方签字。
12.4本协议正本壹式叁份,乙方持有贰份,甲方持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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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已通读上述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 乙方(业务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