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5篇)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202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篇34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竞标人):
根据_________园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服务名称:
1.2负责围墙内主楼公共区域(包含楼道、卫生间等)的日常清洁、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大门出入口的保安定岗及区域内巡查等。具体包括:
1.办公楼1-6层各办公室室外部位、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一楼大厅、电梯的清洁;
2.围墙内公共区域路面、停车场和相关设施的保洁,以及绿化养护;
3.大门出入口24小时保安定岗服务;
4.清洁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5.负责办公楼水电设施(含电梯)维护服务;
6.区域内保安巡查服务等;
7.电梯定期年检。
2.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履约保证金
4.1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交服务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持验收合格证明和银行转账单向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提出退付申请,将在核对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5.产权
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技术资料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验收
7.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方式,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经采购人对招标人服务进行评价合格后,支付50%进度款,剩余款项待合同期满后支付;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合法含税发票。
9.售后服务要求
9.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2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竞标人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量保证金。)
9.3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