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通用劳务合同范本(通用32篇)
3、甲方解散或被撤销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成立及其他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山西省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日期:
2024通用劳务合同范本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承包工程施工顺利如期完成施工承包任务,经过甲方对施工全过程的描述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现将本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期间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双方在工作及结算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的规范、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项目及工程:整栋房屋装修工程的泥工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自用小型机械及电线、包达标验收的包干价。
三、承包范围:上栗县萍青城市广场B区的混凝土浇捣,墙体砌筑,墙体批灰及附属工程和变更工程的所有泥工工作内容,并无偿负责与业主核对,变更在每一次单项工种工资增减在之内的都不计算,超过此增减量另行协商解决。包泥工自用工具,所有材料的看护,施工区域内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场内的落手清工作,配合项目现场突击性清理义务,原材料的保护,机械就位以及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以上承包内容(但不限于),从开工到竣工,不发生任何签点工。
四、承包价格:
1、按计算。
五、承包款的支付方式:
1、每月按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以此类推。
2、装修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的95%支付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六、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对工期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来拖延工期,如达不到进度要求,每节点罚款伍仟元,罚金在节点款中扣除,如能全部按节点完成或提前完成,则奖励伍仟元。
2、如果乙方的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后又没有及时采取补救,甲方可以随时增加另外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人员的进退场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确实因不可抗力因素在经得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七、质量目标及要求:
1、本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创市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方、现场监理的质量管理,对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4、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自理,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必须由乙方全额补偿甲方。
八、安全生产:
1、乙方进入本工地后,应组织自身的管理及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必须自觉尊守工地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绝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指挥。如出现伤亡事故,叁万元人民币内由乙方承担,超过叁 万元人民币按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能穿拖鞋。乙方不能擅自带家属及小孩进入工地,否则甲方将予以重罚。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有异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方更改完善,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视安全生产条例,经指出不听者,处以至3000元的罚款,禁止外来人员及家属小孩带入施工现场,如发生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九、合同效力及纠纷解决方法:
1、本合同解释权属公司,乙方认真阅读后签字,一经双方签字,本合同生效,价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工程量核算、工程款的结算及经济往来,甲方权限与乙方代表之间发生了关系,与他人及所属职工概无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协调一致后另行确定。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合同之前交工程履约保证金 万元作为合同签订依据,待机械全部进场开工后半月全部退还。
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24通用劳务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 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 至 周岁,并具有 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人数 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