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设备供货合同(精选22篇)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期限为: 天。
工程安装工期为(在甲方没有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情况下)根据甲方与乙方协定的期限内完工。
甲方提出更改方案的,工期需重新确定。
五、安装配合事项:
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甲方应做以下准备:
1、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施工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
2、完成电力入户前电线,电表增容,并将电源线、水管接至主机预定位置。
3、施工工程中,如遇需报质检、消防、环保、物业、政府等有关部门确认,则由甲方负责办理,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提供装潢施工图纸,以便对接。如已开始装潢,甲方应派人在现场,随时协调相关事宜。
5、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乙方提供指导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甲方因违反正确的操作程序,对设备的影响、损坏导致机组无法正常运行,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六、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保质期整机为30个月。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的违约金,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工超过1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工或验收超过30天,甲方仍需按合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本合同签订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工程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解决的,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附则:
1、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设备供货合同 篇16
需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上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安装本合同项下的水亭楼盘售楼处所需的空调系统,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数量、价格、供货及安装时间
1、设备名称:水亭售楼处空调系统(商标:大金,生产厂家: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产地:上海)。
2、数量、规格型号、材料明细、材料单价、安装费、报价明细见合同附页。
以上单价包含货款、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损耗等乙方将全部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述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
4、室外机基础由甲方负责制作,室内外机电源乙方负责从一层配电箱引出。
4、供货及安装工期:供货及安装工期为40个日历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计算。其中供货期为30个日历天,安装期为10 个日历天,前述期限均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安装施工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规定,作好与其它施工方配合施工的工作。
二、质量及安装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交付及安装的空调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标准,并达到优良,施工按照以下规范和要求执行: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xx)
2、《工业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
3、 大金空调技术手册标准
4、 图纸及设计说明
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三、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时间、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甲方开发的水亭售楼处,经甲方初验验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安装,具体安装位置届时由甲方指定,所需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
设备由乙方负责用纸箱或木箱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保证材料设备不因包装物或运输、装卸、气候、温度、湿度或存储等因素而受到损害。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处置。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xx)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方式: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以便安排初验,货物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后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数量、外观初验,但甲方的初验并不表示乙方的材料设备已验收合格,乙方仍需对材料设备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材料设备的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材料设备,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收货物的,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资料的日期顺延付款日期。
4、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在初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甲方拒绝验收的,乙方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甲方、监理在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质量或安装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如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付异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如因前述原因导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安装期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的责任。
5、当工程进入设备调试、试运转阶段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前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派出人员参加调试。
6、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勘察过现场,对现场的室内及室外情况已完全了解。空调安装使用后,如冬季室外温度在0oC以下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20oC(包含20oC)以上;如室外温度为38oC以上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包含18oC)18oC以上。如未达到前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7、乙方须对提供的空调质量及安装质量负责,空调在投入使用后,凡因空调质量或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给乙方作为预付款;货到交货地点后并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款项给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货证明、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证明、结算报告等,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结算值的95%;剩余结算值的5%,作为保修金由甲方预留,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自保修期满之日起10天内,该款项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同等数额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合同单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材料或逾期安装或逾期履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