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软件合同(通用26篇)
2、项目延期责任:
乙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项目延误,经双方协商无效者,自延期日起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单方终止合同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免责条款以外的原因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则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_______%作为违约金。
4、其他:
(1)甲方未按期付款且催款无效的时,经双方协商无效,自付款超期_______天起,乙方有权随时收回系统控制权及设备所有权;
(2)系统安装并正式上线后,自双方签署《盯场记录》结束时间起,正常运行_______日后如甲方仍未签收《项目验收单》,则视为本项目已经验收通过。
5、甲方承认_______餐饮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发生侵犯乙方知识产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复制、分发、反编译等),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费用总额为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
2、合同签字生效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乙方在收到相应付款后,即开始相关软、硬件采购及按甲方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3、乙方硬件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合同内容予以核对签收无误后,需签署《硬件签收表》。
4、乙方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培训,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对甲方系统正式上线进行盯场服务后,甲方须签署《项目验收单》。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纠纷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其它
1、详细条款、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要求文件、验收报告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拟定补充文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同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
年月日
2024软件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青岛市崂山区
甲方:
乙方:浙江省金华市灵声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可依本合同向乙方购买产品,乙方应依本合同向甲方销售产品。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若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修改、替代或删除,必须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方为有效。
附件(打√项)
□ 工作说明书 共_____页 □ 采购订单 共_____页
□ 定价与采购预测共_____页 □ 环保承诺书 共_____页
□ 质量保证协议 共_____页 □ 售后服务协议共_____页
□ 其他________ 共_____页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浙江省金华市灵声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除本合同有特殊约定外,指本合同封面所列的法人及其关联企业。
1.2乙方:指本合同封面所列的法人及其关联企业。
1.3产品:系指依甲方指定的设计和规格而委托乙方制造之产品。在合同产品、个别包装及其他印刷品上贴有经乙方同意且甲方指定的商标的、并在附件采购订单中详细规定的型号,以及根据双方书面协商预计追加的其他型号的各种产品及其附属产品或其半成品,或其相关的模具、工具、设备。
1.4缺陷产品:指不符合规格、采购订单要求、产品细则或本合同其他规定的产品。
1.5甲方财产: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由甲方购买的由乙方为本协议制造(但不是组装)产品之目的而使用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工具、产品和生产软件、设备、设计副本、文件资料以及其他资料。
1.6 剩余零件:指乙方为了满足甲方的采购预测而购买的零件、部件而没有在该预测所覆盖的期间内由甲方所采购产品全部消耗完毕所剩余的库存零件。
1.7产品细则:指本合同后所附的附件产品细则中明确的对产品、产品配件、技术规格和经批准的供货商名单的描述,以及甲方与乙方之间以后达成的包含第四条要求的信息的任何细则。所述产品所要求的规格、质量标准、履行事项。
1.8订单:指甲方通过计算机、系统、网络、通讯、电子或其他方式所要求产品的具体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价格、数量、付款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1.9 工具费:指本合同项下的已由甲方支付了产品制作的费用,该费用分摊在每一产品中并由订货方支付。该费用应在产品细则规定的价格明细中特别列明。但在工具费转移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将由甲方依据甲方和乙方的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
1.10标识:指企业名称、商标、服务标章、产品名称、符号、标记、式样、颜色、图案、气味、宣传用语及其他用以显示企业、产品、服务、营运等标识。
1.11知识产权: 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门技术、工业设计、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电路布局及其它无形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所涵盖的标的、权能、实施权及申请权。
1.12商业秘密:指具有财产利益或经济价值的任何机密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型、程序、配方、材料、尺寸、工艺、制程、概念、创意、发现、模具、电路图、效果图、著作原件、操作手册、产品规格、专门技术、市场信息、渠道信息、客户信息、营销数据、技术数据、财务数据及其它经营数据,且该机密数据亦不限于书面形式。
1.13技术数据:指有关产品之设计、制造或商业生产有关的设计、图样、模型、原型、规格说明、技术文件、制造数据、采购规格说明、质量标准规范说明及其它此类的数据。该数据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表、图样、机械技术及产品的规格说明、材料规格说明、机械技术指示、技术报告及其它有关产品的商业生产、装配等资料。
1.14关联企业:指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拥有)或控制(被控制)其财务、技术、生产、采购、市场或人事之公司和单位,或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拥有(被拥有)或控制(被拥有)
之公司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之从属公司、单位及相互投资公司、单位。
1.15日或天:指日历天。
1.16本合同:指本OEM采购合同文本及其全部附件。
第二条 生产前准备
2.1 规格交付:甲方应将甲方确认的或甲乙双方确认的规格和有关产品细则交付给乙方。
2.2 甲方财产
2.2.1 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甲方财产。
2.2.2 甲方财产,包括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将始终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和公正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不时的合理要求而签署相应的文件或指示以证明甲方对甲方财产的所有权。
2.2.3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内,应当负责保管好甲方财产,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如果甲方财产在乙方持有或控制期间丢失或乙方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自费立即进行维修或替换。在甲方提出合理要求并给与乙方合理时间的前提下,乙方应当将所有的甲方财产完好地归还给甲方,但正常的磨损除外,而且除运费和保险费(如有的话)以外不得向甲方收取其它费用。自乙方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承运人之后,与甲方财产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损失、损坏、盗窃的风险已全部转移至甲方,与乙方无关。
2.3生产前的样品和验收。甲方将向乙方购买所需要的产品样品(“样品”) “封样”机一台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应当根据产品细则和规格来制造样品,在进行产品的大规模生产时,乙方应当使用制造样品时使用的同样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财产)。甲方应当检验提交的样品以确保样品符合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的规定。在大规模生产开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产品验收测试程序。如果样品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立即用符合甲方要求的样品来替换。在开始大规模生产前样品必须先通过样品验收,达到甲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