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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劳动合同范本(精选26篇)

2024-10-08 05:50:09合同范本打印
2024年深圳劳动合同范本(精选26篇) 深圳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质:地址乙方: 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员工又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或者不给员工持有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由劳动部门按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每人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 下列劳动合同条款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门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依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五条 因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造成损害后果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经双方协商修改后,双方当事人应予履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单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尚能在原单位工作的;

  (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一)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

  (二)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依法被撤销;

  (三)员工死亡。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时,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第二十九条 已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证明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职业种类、职务、工资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事项,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依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依第三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四章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国家关于企业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和外国居民在特区就业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2024年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篇26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工商登记类型:

  社会保险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险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时终止。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约定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根据甲方需求,经过双方协商,乙方的工作岗位为款未填写的,按照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所在的实际工作岗位确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经与乙方协商,可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标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的工作岗位采用以下方框内打“√”一种工时制度(未选择或选择无效的视为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⑴标准工时工作制;□⑵不定时工作制;□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按规定经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未经审批的选择无效。

  2、甲方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和身心健康,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按国家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其加班加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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