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技术合同(精选35篇)
乙方责任:
1、乙方全面负责该类产品的专项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图纸的设计并编制说明书;
2、负责该类产品生产职工的技术培训,使职工能掌握该类产品的应用技术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3、负责该类产品生产工人的现场管理,产品流程监督和生产进程;
4、协助甲方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严格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三年,乙方根据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及第二条规定的职责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年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正,协议签订后首付第一年服务费二十五万元,后二年服务费在当年年度6月底和12月底分二期限付清。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规范进行,采用产品达标的方式进行验收,即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生产的产品能达到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抽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以产品销售后的时间为起算点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乙方在服务期限内,享受每年二次的.探亲假,每次假期不超过 天,探亲假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所涉的数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含甲方原有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及其图纸、数据和文字,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为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归属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在服务期限内和服务期届满后二年内乙方不得为第三方就同一技术提供服务,也不得脱离甲方另行独自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同类产品;
期满后继续为甲方服务的,报酬另行协商。
第八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甲方不得中途终止合同,否则,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支付约定年服务费外,向乙方支付当年年服务费50%的违约金;
二、乙方服务一年后,其生产的产品经检验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相应扣减服务费,扣减额为不超过10万元,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损失,其损失额按下列方法计算(可具体写明):
未具体写明的,其损失额按甲方上年度可得利润计算。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司法程序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24年技术合同 篇35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河南大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河南大学 住 所 地: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法定代表人:娄源功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邮编:475001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
2. 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 (2); (3); 2.提供工作条件:
(1) ; (2); (3); 3.其他:。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生效后,以书面形式提供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河南省开封市工商银行河南大学支行
户名: 河南大学 账户: 322 050 904 930 0880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与本项目的开发、生产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泄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本课题组成员。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泄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3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
2. 项目联系人调整;
3. 市场变化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