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酒店合伙经营合同(通用31篇)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与结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又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事业解散后15天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偿后如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有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共同协商,本着有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签订日期
2024酒店合伙经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经营______事宜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店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营销,范围包括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投资比例%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方办理银行卡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酒店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酒店的财产,各合伙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酒店的财产。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
酒店于每年月日进行盈余分配,如盈余为负,则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按照下列项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酒店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酒店事项表决方式:但对于改变酒店的名称;
改变酒店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酒店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酒店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酒店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义务: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③、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④、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⑤、禁止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⑦、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对外代表酒店。
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酒店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其义务为:
①、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酒店事务执行情况;
②、定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③方在执行酒店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酒店,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酒店承担。
第九条 入伙、退伙、财产出资和转让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酒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合伙财产份额的出资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财产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